8.10.2006

big fine





到中央火車站預訂到維也納的票,
然後搭地鐵往舊城.
誠誠實實地買了票,
卻渾然不察要把票在機器裡打印時間,
下車時, 被查票,
票員不管三七廿一抓住罰錢.
我據理力爭, 解釋是真金白銀買了票,
她只搖頭說, your problem, your problem.
說若不付, 到警察局要拘留廿四小時兼罰五千.
懶得理論, 破財五百捷克幣消災算了.
再次証明: 老實不夠. 如果笨, 仍是吃虧.

看見 eli 的 blog,
換了主題照片, 竟然跟我拍的這張有九成相似.
又是另一番巧合. 也似是替我總結, 或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