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2006
中間
吉隆坡跑一回,
講了兩場, 反應應算不錯吧?
反正也是盡了力, 也就算了.
聽眾倒是熱情的, 今年四月開過眼界,
這是第二次,比上次更熱.
在書展那場,
台很高, 聽眾很遠,
我便坐在上台的樓梯上講.
所以, 不是在台上, 也不是在台下,
是在, 台的中間.
這是美好的中庸之道吧?
posted by 馬家輝 at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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