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奴隸
所謂「慰安婦」問題何時開始成為國際關注焦點?
故事是這樣的:1990 年初,美國洛杉磯KDED 電視頻道播出一個名為《戰爭中的世界》的節目,一個移居日本多年的日本老兵受訪,他已經了商、發了財,但仍未立品,對於戰時舊事,娓娓道來,不僅全無悔意,反而眼神猥瑣、語調輕狂地表示, 「皇軍」在戰爭初期之所以取得勝利,理由是得到韓國「慰安婦」的照顧和開解,她們支持日軍作戰,是成功男人背後的女人。
狂言一出,再經美國報紙轉述,立即招來韓國婦女團體的激烈抗議,並把矛頭直指東京,要求日本政府承認戰時強徵或欺騙婦女為性奴隸之暴行,但日本政府嚴辭拒絕,駁指「沒有任何官方文件證明充任『慰安婦』是強迫行為」。翌年8 月,67 歲的韓國老婦金學順流眼淚、站出來指控日本說謊: 「我就是一名被日軍強制賣春的『慰安婦』!」
金學順的怒吼、韓國女人的怒吼令戰時性奴隸的悲慘景浮上歷史水面,由之有了連場官司訴訟,也有了1993 年的具有所謂道歉性質的「河野談話」、有了1995 年成立的具有所謂賠償性質的「亞洲女性基金」,可是,這些道歉的形式都不夠莊嚴端正,這些賠償的性質亦沒法代表官方承擔,因此官司仍有打下去之必要,曾受蹂躪的女人努力爭回尊嚴與公義、期盼日本政府正正式式面對戰爭責任。
10 多年過去了,在這漫長的鬥爭過程裏,愈來愈多的日軍臭史被揭發、被翻開,堆積如山的照片和自述皆足證明,所謂「慰安婦」就是性奴隸,亞洲婦女被日本鬼子兵或騙或逼或關或鎖,總之是完全違反了個人意願,身不由己地成為日本軍人的泄慾對象。中國學者蘇智良對「慰安婦」一詞的來源作過深入考察,他指出:
「慰安婦的日語發音為『Y An Fu』,英語一般譯為Comfort Women,是指被迫為日本軍人提供性服務、充當性奴隸的婦女。僅從字面意義上看,這個詞帶有很大的欺騙性,是加害者一方的日本政府、日本軍隊、日軍官兵所採用的語言:而它的實質是日軍的性奴隸,因此,至今亞洲各國的很多受害者仍堅決反對使用這一名詞。
『慰安婦』在日語中是一個複合詞。二戰以前的日本書籍辭典中,從未有見『慰安婦』一詞,但『慰安』作為一個動詞則向來存在,它的含義就是安撫、撫慰。二戰時期才將『慰安』與『婦女』結合,因此完全是戰爭的產物,作為一個專用名詞,1978 年才被收《廣辭苑》第二版。『慰安婦』一詞的大量的、正式的使用,約見於1932 年日軍侵佔上海的一二八事變以後。雙手沾滿中國人鮮血的侵華日軍最高司令官岡村寧次,此時任日本上海派遣軍副參謀長。正是他為了維持敗壞的軍紀,首次要求日本國內組織關西地區的妓女,集體來滬慰問日軍,他製造了一個好聽的名詞, 『慰安婦團』,從此以後, 『慰安婦』的身影便開始遍及於日軍鐵蹄踐踏之處。」
這是學者對於詞彙的敏銳,因此蘇教授的相關著作皆不以「慰安婦」作為書名,他的書,有一本叫做《追索》,副書題是「朝鮮『慰安婦』樸永心和她的姐妹們」;有一本名為《滔天罪孽》,副書題是「二戰時期的日軍『慰安婦』制度」;有一本更直接題為《日軍性奴隸》,副書題是「中國『慰安婦』真相」……總之,每當提及「慰安婦」,都加了引號,以表慎重其事,以表勉強權宜,以表並不認同這三個字背後的欺騙原義。
是的,這是日本戰爭暴徒發明的謊話語言,詞彙本身已經深深帶血腥烙印和淫褻隱喻,如果我們仍然堂而皇之、毫無避諱地把它用作書名、標題、標籤、口號,豈不等於認同了戰時敵人的思考邏輯? 豈不對戰時受害的數以十萬計性奴隸婦女構成了再度侮辱?豈不太對「語言政治」欠缺了批判反思? 豈不等於美國黑人猶在自稱「黑鬼」、德國猶太人仍在自稱「賤民」一樣荒謬?對於語言政治,常被罵為「帝國主義者」的美國媒體往往比兩岸三地的華文報紙更為謹慎。
且看3 月6 日的《紐約時報》,當它談及安倍三的荒唐嘴臉,新聞標題是「No Apology for Sex Slavery, Japan's Prime MinisterSays」,拒為性奴制度道歉,日本首相說,清楚有力地指明所謂「慰安婦」的悲劇性質。
至於內文,更直接指稱「Japan has already lobbied againsta resolution, under consideration in the House ofRepresentatives, that would call on Tokyo to take clearerresponsibility for its enslavement of some 200,000 mostlyKorean and Chinese women known euphemistically hereas "comfort women"」,這就是說, 「慰安婦」一詞純屬日本人對於性奴制度的美化扭曲,實為謊言,必須審慎以對。
相較於《紐約時報》的小心翼翼,兩岸三地的華文報章不可不說是肆無忌憚。左一句「慰安婦」,右一句「慰安婦」,沒有引號,不帶詮釋,自願跳進日本人的語言陷阱,等於自縛手腳兼蹲在井裏吶喊,喊聲再大,坐在井上的日本法官亦難得理會。你們不是也說「慰安」嗎?這兩個漢字,在意義上本就屬於主觀動態,慰安也好,安慰也罷,皆須由當事人主動行事或配合始能去慰去安,既然閣下—— 像我們的戰時大日本皇軍一樣——仍然口口聲聲「慰安婦」前「慰安婦」後,等於先入為主地承認了這群婦女的「主動」貢獻,這豈不附和了我們首相「沒有強迫」之說?你們還好有立場追究責任和追討賠償嗎?
語言,可以是小事,也可以是大事,視乎你面對的是悲劇抑或喜劇;日本民族,可以很可愛,也可以很可恨,視乎你想從他們身上得到的是娛樂抑或公義。面對歷史,我們必須先站穩立場,嚴正地告訴日本人以及世人,戰時在各式「招待所」、「行樂所」、「俱樂部」、「芙蓉隊」、「軍中樂園」裏受到折騰苦難的女人,是性奴隸,不是所謂「慰安婦」,日本鬼子兵在她們身上獲得只會是一輩子的罪孽而不可能是一時間的撫慰。
如果華文媒體和華人知識分子不明此理,世上最感「安慰」的人,想必是躺在地獄裏的發明「慰安婦」一詞的岡村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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